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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01/01/2006 00:00:00,17918) [查看全文]

2008年  第46号
    为防止煤、 电价 格轮番上涨,促进煤炭和电力行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
(06月20日,39) [查看全文]
     
发改电[2008]20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缓解电
(06月20日,83) [查看全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 电价 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中旬以来涨速加快。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矛盾加剧,企业加工和进口亏损严重,大部分地方炼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供求矛盾突出。为逐步理顺价格关系,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指出,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
(06月20日,27) [查看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每年向 管理 节能 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将本通知印发所辖区内的重点用能单位。
    附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
(06月20日,12) [查看全文]
    随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逐渐临近, 国务院 经济普查办公室等部门近日发文,要求普查对象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其中强调了加强能源统计台账建设。
    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通知要求,所有单位都要加强对能源加工、转换及消耗等环节的计量,全面检查、清理和整顿水、电力、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外购热力等品种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对缺少相关能耗记录的单位,国务院经济普查办等部门要求,更须加强基础能源统计,掌握能源消耗实物量的计量标准,按时记录并填写统计台
(06月20日,4) [查看全文]
    本刊讯  5月14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国电集总[2008]206号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扭亏增盈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要继承和发展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的精神,认真研究和落实扭亏增盈的各项措施,不等不靠,对外积极政策,对内挖掘潜力,苦练内功,着力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力争扭亏增盈,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紧急通知》提出1 3项要求:1,努力增加收入。2.大力降低固定成本,进一步压降可控费用。3.加强燃料基础管理,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人炉综合标煤单价指标。4.规范燃料采购供应工作。5.维护发电
(06月04日,69) [查看全文]
    本刊讯为加强集团公司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集团公司电源项目发展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国电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于4月25日以国电集计[2008]173号文予以印发。
    《指南》指出,本《工作指南》所称投资项目当前主要指火电项目,水电、风电、核电及其他新能源发电项目参照执行。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建成投产、竣工验收一段时间内(以6~l 8月为宜),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并将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完成后的最终成果和影响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各项计划和目标进行全面系统的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得出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06月04日,40) [查看全文]
    本刊讯5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工作。《通知》指出,当前地震灾区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任务艰巨而繁重,保持粮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帐篷、钢材、水泥、玻璃等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稳定十分重要。灾区和其他地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为灾区恢复重建创造稳定的价格环境。
    《通知》强调,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对食品、药品、医疗用品、交通运输、燃料等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价格变动情况,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对帐篷、钢材、水泥、
(06月04日,10) [查看全文]
    本刊讯  为全面了解汶川地震对水电工程安全的影响,妥善处理地震造成的水电工程灾害,总结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防震抗震经验,进一步做好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对水电工程地震影响调查分析、安全评估、灾后恢复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和管理的防震抗震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各发电集团公司要对震区范围所属水电站逐一进行检查,详细查清震损情况,复核、评定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研究制定妥善有效的震害处理和灾后恢复措施。同时,也要对震区以外的水电站开展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复核工程防震抗震安全标
(06月04日,18)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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