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工程
继电保护设备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NTS/J-SG-24
发包人: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南 京 瑞 集 团 公 司
二○○四年十二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谈判备忘录
第二章 报价表
2.1投标报价汇总表
2.2设备分项报价表
2.3专用工具报价表
2.4备品、备件报价表
第三章 合同文件
第四章 其他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函
第五章 设备特性与性能保证
第六章 一般技术规范
第七章 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工程继电保护设备
合同号:NTS/J-SG-24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牛头山水电站继电保护设备的中标人。双方于2004年 12月08日在福建寿宁县钱塘村签订合同协议如下: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元整元,是固定价格。
(1)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
① 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② 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
③ 合同条款、授权书、合同价格表、一般规定与规范、继电保护设备技术规范;
④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补充文件;
⑤ 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招标补充文件
⑥ 投标文件;
⑦ 图纸及附件(包括所有在招标期内,招标人书面提出的追加图纸、协议、详细说明);
⑧ 承包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递交的补充文件及图纸资料。
(2) 承包人保证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列全部文件的规定进行工作,承担上述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 承包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向业主提交了履约保函及其他有关文件。
(4) 业主在签订本协议之后,将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款项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5) 双方同意:
① 上述工作内容的实施和完成须取得业主认可;
② 合同生效之日即为开始履行合同之日;
③ 本协议经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协议书正本2份,副本8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4份。
业主: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盖章) 承包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2004年 12 月 08日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继电保护设备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号: NTS/J-SG-24
2004年12月08日,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在斜滩镇钱塘村主持牛头山水电站继电保护设备标的合同谈判,参加合同谈判的有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的代表。与会双方对直流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进行了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现形成备忘录如下:
1、牛头山电站对侧(斜滩变)的110KV高频线路保护暂定采用南京南瑞集团的产品,价格按投标报价,每套壹拾万元整,共2套共增加贰拾万元整。柜体颜色为浅驼色J44,柜体尺寸在设计联络会上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如斜滩变电站不允许自行采购,则另行协商是否采用南瑞集团的产品。
2、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调整,技术负责人员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3、收发讯机频点在设计联络会后30天内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
业主: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法定(或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 (签字)
第二章 报 价 表
表2-1合同价格汇总表
序号 名 称 价格(人民币元)
1 保护设备 630000.00
2 备品备件 30000.00
3 专用工器具 115000.00
4 运输费和保险费 10000.00
5 ★设计协调会费 10000.00
6 现场指导人员服务费(2 人.20日) 免 费
7 总价:柒拾玖万伍仟元整 (¥795000.00 元) (人民币)
表2-2设备分项价格表 (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单 价 单 位 数 量 合 价
1 发电机保护柜 80000.00 面 2 160000.00
2 双卷主变压器保护柜 75000.00 面 2 150000.00
3 110KV高频线路保护柜 100000.00 面 2 200000.00
4 110KV母线保护柜 70000.00 面 1 70000.00
5 厂用、坝区变压器保护柜 50000.00 面 1 50000.00
6 合计(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 (¥630000.00元)
表2-3备品备件价格表 (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单 价 单 位 数 量 合 价
1 GT34交流模件 3500.00 南瑞 4 14000.00
2 GT22电源 3500.00 南瑞 4 14000.00
3 欧姆龙继电器 10.00 欧姆龙 20 免 费
4 主板指示灯 5.00 10 免 费
5 打印机 2000.00 EPSON300 1 2000.00
6 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表2-4专用工具分项价格 (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单 价 单 位 数 量 合 价
1 笔记本 15000.00 台 1 15000.00
2 微机整组试验仪 10000.00 台 1 100000.00
3 万用表 400.00 只 2 免 费
4 插拔器 20.00 只 4 免 费
5 凤凰器 20.00 只 2 免 费
6 合计(人民币): 拾壹伍仟元整 (¥115000.00元)
第三章 合同文件
3.1 定义和解释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名词定义和解释按本节所述。
3.1.1 业主: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处理本合同项目和工程建设的事宜,也称“发包人”。在招标期间又称“招标人”。
工程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中标人:被选中可以与业主签定合同的投标人。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
3.1.2 合同文件:空
3.1.3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所列的,并已被发包人接受的单价和总价。此二项价格均为固定不变价。
3.1.4 招标图纸:签订合同前,以招标为目的,由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3.1.5 投标图纸:以投标为目的,由投标人提供的图纸。
3.1.6 承包人的图纸:由承包人提供的描述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和需要供应的永久性设备的图纸。
3.1.7 图纸:凡与合同有关、批准使用的图纸。
3.2 转让和分包
除发包人书面同意外,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
3.3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全部文件。
3.4 法 律
合同双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5 合同范围
承包人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指导、运行与维护人员的培训、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3.6 文件的相互关系和书面通知
3.6.1 构成合同文件的各部分是相互补充的,承包人对文件有疑问时,由业主负责解释。
3.6.2 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前后文件有矛盾时,同一文件按排列顺序以前者为主,不同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后者为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文字为准。业主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以及合同双方共同签署的其它文件,都属于合同补充文件。
3.7 合同协议
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后,方正式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日直至完成和实现合同文件全部条款及要求时为止。
3.8 履约保证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承包人应按第4章“履约保函”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
履约保函应由承包人所在开户银行(分行及以上银行)签署和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等于合同总金额的10,该保证金在承包人全部履行合同前一直有效。
3.9 进度计划
3.91 牛头山水电站1#、2#机组分别于2005年 10月、2006年01 月投产运行。承包人应按表3-1要求提供设备并在所列交货期限运到牛头山水电站现场的指定位置。
表3-1
序号 名 称 供 货 日 期
1 继电保护设备 2005年5月30日
说明: 备品备件及安装专用工具随相应设备一起提供。
3.9.2 承包人应按此要求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向业主提交详细的设备设计、制造、试验、验收、供货计划,供业主审批,此计划批准后即为合同文件的内容之一。
3.9.3 因业主方要求提前2个月或推迟1个月供货,承包人不得拒绝并不增加费用,但业主方必须提前30天通知承包人。
3.10 标准和单位
3.10.1 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工作所需要的标准,应按6.7“标准与规程”中的规定执行。如采用与规定标准相当的其它标准时,应附有具体说明,并经业主书面同意。
3.10.2 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国际单位制。
3.11 图纸、资料交付时间和协调会
3.11.1 承包人应按3.9“进度计划”和6. 9“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有关要求提供图纸资料。
3.11.2 设计协调会是在业主收到承包单位按6. 9节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后15天内召开。
3.11.3 设计协调会上,对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审查和讨论,由承包单位做会议记录和纪要,该纪要经业主确认和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发给所有与会者。
3.11.4 业主代表将在设计协调会前和设计协调会上,对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审查和确认。但是,承包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并不能因此而可推卸。
3.11.5 协调会的地点设在承包人所在地。协调会的会议时间为4天,业主方代表(包括业主方邀请的专家)共有8人参加。会议期间,业主方代表的差旅费(包括往返机票等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报价表中单独列出,且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12 安装指导和调试人员
3.12.1 承包人应按7.7“试验”中的规定,派遣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指导、调试和试运行。他们应对安装单位就方法、工艺、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并对安装和调试质量负责。
3.12.2 承包人派遣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13 试 验
本条为设备在工厂制造期间的检查和试验及其在现场试验中的有关规定。
3.13.1 工厂试验
(1) 业主将按合同规定在设备制造和工厂试验期间,到制造厂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工艺进行检查、检验和目睹试验。这种工作并不减轻承包人的责任。试验的日期、地址,应协商确定。
(2) 经试验和联调发现的设备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承包人应予以修复,并再进行试验和联调,否则业主可以拒收,重复试验费由承包人负担。
(3) 当设备通过规定的试验,由承包人分别向业主和工程设计单位提交试验报告副本各2份,业主向承包人签署书面证明书。
(4) 业主认为有必要时将派人参加工厂试验,承包人应提前15天通知业主试验日期。并为业主提供食宿、交通方便。
3.13.2 现场试验
(1) 由业主组织,按合同文件7.7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现场调试。
(2) 如现场试验的结果,不能满足合同文件的规定,或设备不能确保正常运行,业主可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设备,甚至拒收。
(3) 承包人参加现场试验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14 验 收
3.14.1 设备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步骤。
3.14.2 在设备通过验收试验和试运行合格,并对设备进行了彻底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业主对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
对于在验收试验和试运行中发现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和设备,需要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后,再进行试验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初步验收证书。
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设备开始投入商业运行,同时开始设备保证期。
3.14.3 按合同规定的设备保证期届满时,并完成规定的试验后,经合同双方按合同文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由业主对该设备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在最终验收时,若又发现重大缺陷,则应由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修复,并重新开始保证期。
3.15 运 输
3.15.1 运输设备所需的运输工具及车皮计划由承包人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3.15.2 由制造厂至厂区现场的指定位置的运输费、运杂费及保险费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并在“5.3.1”条款中单独列出。
3.15.3 承包人应在设备装运前30天,将要运输的设备、材料的项目、数量、单价及
运输和存放注意事项等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业主,经业主书面同意后方能运输。
3.15.4承包人应在设备交付发运的同时,将每次发运的货名、件数、编号、发运日
期、发运地名及车号通知业主。
3.15.5设备到达厂区现场的指定位置之前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将提货单、发货
车号单据,送达业主。
3.15.6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运输中发生设备损
坏和丢失情况时,也应由承包人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并由承包人负责免费补充供货。
3.16 付款办法
3.16.1 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3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设备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0,并作为进度款。
3.16.2 设计联络会后,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
3.16.3 在设备运达目的地并经按3.21节规定开箱验收后的3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40。
3.16.4由业主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并在承包方提供全额税务发票后3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支付合同总价的15。
3.16.5 最终验收证书(保证期满后)签发之日起30天内,对合同金额的款项进行结算,并支付合同总金额差。
3.17 缺 陷
3.17.1 业主认定的承包人做的工作、提供的设备、工艺和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时,称为“缺陷”。
3.17.2 业主发现缺陷后,应尽快书面通知承包人,并规定合理的修复时间。承包人应负责在规定的修复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修复缺陷或更换设备。
3.17.3 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着手处理,其风险和费用仍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损失。
3.17.4 如更换部件的性能可能影响到整体性能,业主可在部件更换后20天内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重新进行这项试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18 保证期
3.18.1 保证期系指从按3.14规定,签发初步验收证书日期算起2年或从设备最后1件到货之日算起3年,以先到日期为准。
3.18.2 在保证期内,设备在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性能等方面应无任何缺陷。当设备存在上述缺陷,以致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业主重新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并按3.14的规定重新计算保证期。
3.19 违 约
3.19.1 业主违约:业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到期后,不向承包人支付规定的款项,承包人有权书面通知业主并抄送业主,要求业主按3.20项规定支付违约罚金。
3.19.2 承包人违约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 承包人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就转让或分包了合同;
(2) 承包人不按合同规定实施合同;
(3) 由于承包人忽视履行其合同范围内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承包项目的实施。
承包人违约时,业主可在30天内书面通知承包人按3.20规定,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罚金。必要时还可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由于终止合同而引起的业主的经济损失。
3.20 违约罚金
3.20.1 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将设备运到厂区现场的指定位置时,则应按每天每批迟交设备价格的0.2支付违约罚金,但延期不能超过15天,否则承包人承担将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以每日1万元计)。
3.20.2 承包人未能在6. 9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图纸和资料时,应按每张图纸或每份资料每天5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罚金,一直到提供图纸和资料时为止。
3.20.3 以上两项违约罚金总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20.4 业主若未按3.16“付款办法”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货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交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21 设备交货
3.21.1 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均在工地的指定地点进行交货、验收。
3.21.2 设备运到工地后,由承包人、业主和安装承包人共同开箱检查,如发现有损坏、错发或缺件等问题,应由承包人负责查找原因,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如属缺件,承包人应免费补全。
3.21.3 业主应在工地开箱检查前5个工作日通知承包人派员参加,如承包人逾期不到,则业主将组织人员开箱检查,并认为承包人将对开箱检查结果认可。
3.22 税 务
承包人应承担纳税的义务,税种和税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承包人办理和交纳。
3.23 不可抗力
3.23.1 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3.23.2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签订合同后,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3.23.3 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如约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3.23.4 一方遇不可抗力事故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出具由国家公证机关签署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书。
3.24 保 险
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从发运地点到厂区现场的指定位置的保险,由承包人负责投全额保险,保险费按3.15.2的规定处理。
3.25 专利权
合同双方应保护合同中出现的任何专利权和其它受保护的权利不受损害。
3.26 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业主所在地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业主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其
它
第五章 性能保证和技术数据
5.1继电保护系统性能表
1.继电保护系统性能保证
(1) 可靠性指标 保护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30000 h
(2) 速动性指标 发电机纵差保护动作时间 < 25 ms
主变压器纵差保护动作时间 < 25 ms
(3) 工作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5 ℃ +50 ℃
相对湿度 30% ∽ 95%
(4) 电源特性 交流电源电压 176∽264V
交流电源频率 45 Hz∽ 50Hz
直流电源电压 176 V∽ 242 V
直流电源纹波系数 < 5 %
(5) 功率消耗 交流电流回路 < 1 VA
交流电压回路 < 0.3 VA
电源回路 < 25 W
(6) 绝缘性能 绝缘电阻 >50 MΩ
工频耐压 2000 V.min
冲击耐压 5000 V
抗高频电气干扰能力 1000 KHz、100KHz
抗电磁干扰能力 < Ⅳ 级
2.保护系统技术数据
(1)保护柜尺寸、重量
A 保护柜尺寸 2260×800×600(mm)
B 保护柜重量 < 500 (kg)
C 保护柜防护等级 IP30
(2)保护设备数据
A.发电机数据
a.厂名: 南瑞集团
b. 型号: MPGS51
c. 发电机差动保护 差动电流整定范围 0.1∽ 0.9In
比率制动系数 0.1∽ 0.9
动作时间 < 25 ms
d.
发电机横差保护 电流整定范围 0.1∽2.0A
动作时间 0∽99
e.
发电机负序过电流保护 电流整定范围 0.12∽0.50In
动作时间 0∽99S
f. 发电机电流记忆的低电压过电流保护 电流整定范围 2∽ 60A
低电压整定范围 30∽ 90V
负序电压整定范围 4∽ 20V
g. 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 中性点零序动作电压整定范围 1∽20V
中性点零序电压时间整定范围 0∽99S
h. 过电压保护 动作电压整定范围 100∽150V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 99s
i. 过负荷保护 定时限动作电流整定范围 1.05∽ 1.5In
定时限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 99s
j. 转子一点接地保护 接地电阻动作值整定范围 1∽80 KΩ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 99s
k. 转子二点接地保护 接地电阻动作值整定范围 3%∽8%
二次谐波电压动作值整定范围 0.5∽3.0V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
l. 失磁保护 定子低电压整定范围 50∽ 80V
系统阻抗整定范围 XA=0∽±20(Ω)
动作阻抗整定范围 XB=0∽-80(Ω)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 99s
m. 发电机高周切机 动作频率整定范围 50HZ∽65HZ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S
n. 励磁变压器过流保护 动作电流整定范围 2∽ 70 A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S
B 主变压器保护
a. 厂名: 南瑞集团
b. 型号: MPMT12
c. 差动保护 差动电流整定范围 0.2∽0.9In
比率制动系数 0.2∽0.8
二次谐波制动比 10∽20%
动作时间 < 25 ms
差动速断整定范围 2∽10In
差动速断动作时间 < 25 ms
d. 间隙零序保护 间隙放电电流整定范围 0.5∽20A
零序电压整定范围 5∽50V
e. 零序电流保护 零序电流Ⅰ段整定范围 0.5∽20A
零序电流Ⅱ段整定范围 0.5∽20A
Ⅰ段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S
Ⅱ段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S
f. 110KV侧方向过电流保护(指向变压器) 功率整定范围 160度
内角整定 45度
电流整定范围 3.0∽30A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S
C.厂用变压器保护
a. 厂名: 南瑞集团
b. 型号: MPDT22
c. 电流速断保护 电流速断整定范围 3∽60A
电流速断动作时间 0∽99S
d. 过电流保护 动作电流整定范围 3∽60A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99S
e. 零序电流保护 Ⅰ段零序电流整定范围 0.5∽20A
Ⅱ段零序电流整定范围 0.5∽20A
Ⅰ段时间动作整定范围 0∽99S
Ⅱ段时间动作整定范围 0∽99S
D.坝区变压器保护
a. 厂名: 南瑞集团
b. 型号: MPDT12
c. 电流速断保护 电流速断整定范围 3∽60A
电流速断动作时间 0∽99S
d. 过电流保护 动作电流整定范围 3∽ 30A
动作时间整定范围 0∽ 99s
E.110KV线路保护
a. 高频闭锁式距离保护 高频距离电阻整定范围 0.01∽25Ω
零序辅助启动定值 0.1∽0.5 In
零序电阻补偿系数 0.65
相间距离停信阻抗 0.01∽25Ω
接地距离停信阻抗 0.01∽25Ω
b. 距离保护 正序阻抗角整定范围 0.01∽25Ω
接地距离整定范围 0.01∽25Ω
零序辅助启动定值 0.1∽0.5 In
零序电阻补偿系数 0.65
相间距离阻抗整定范围 0.01∽25Ω
相间距离时间整定范围 0∽10S
接地距离阻抗整定范围 0.01∽25Ω
接地距离时间整定范围 0∽10S
c. 阶段式零序方向过电流保护 零序电流整定范围 0.1∽20In
零序时间整定范围 0∽10S
d. 自动重合闸 重合闸时间整定范围 0∽10S
F.110KV母线保护
a. 厂名: 南瑞集团
b. 型号: MPBS12
c. 母线保护 低电压整定范围 60∽90V
负序电压整定范围 4∽20V
零序电压整定范围 5∽50V
差动门坎 0.7∽1.5A
制动系数 0.4∽0.8
5.2继电保护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备注
1 发电机保护柜 MPGS51 2面 南瑞
发电机差动保护 MGT102 1台 南瑞
发电机后备保护 MGT122 1台 南瑞
发电机开关操作 MGT161 1台 南瑞
管理机 MGT181 1台 南瑞
打印机 EPSON300 1台 爱普生
屏柜及附件 TG6 1面 南瑞
2 双卷主变压器保护柜 MPMT11 2面 南瑞
变压器差动保护 MGT101 1台 南瑞
变压器后备保护 MGT112 1台 南瑞
变压器开关操作 MGT161 1台 南瑞
管理机 MGT181 1台 南瑞
打印机 EPSON300 1台 爱普生
屏柜及附件 TG6 1面 南瑞
3 110KV母线保护柜 MPBS11 1面 南瑞
110KV线路保护 MGT132 1台 南瑞
110KV线路开关操作 MGT161 1台 南瑞
管理机 MGT181 1台 南瑞
打印机 EPSON300 1台 爱普生
屏柜及附件 TG6 1面 南瑞
4 110KV高频线路保护柜 PRC-41A 2面 南瑞
110KV线路保护 RCS941 1台 南瑞
高频收发信机 FOX-40 1台 南瑞
打印机 EPSON300 1台 爱普生
屏柜及附件 TG6 1面 南瑞
5 厂用变、坝区变保护柜 MPGT22 1面 南瑞
厂用变保护 MGT112 2台 南瑞
坝区变保护 MGT112 2台 南瑞
管理机 MGT181 1台 南瑞
打印机 EPSON300 1台 爱普生
屏柜及附件 TG6 1面 南瑞
第六章 一般规定和规范
6.1 电站概况
牛头山水电站位于福建省寿宁县西部长溪河上,电站为引水式电站,电站内装有2台竖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MW,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MW。
6.2 电气主接线
电站装机2×50MW,发电机电压为10.5 kV,采用一机一变单元的接线方式。电站以2台升压变压器升压,电能经二回110kV出线送出,110kV系统为单母线。
6.3 环境条件
6.3.1 气温
年平均气温 14.9℃
极端最高气温 35.8℃
极端最低气温 -9.8℃
6.3.2 湿度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 86%
6.3.3 雷电干扰
在雷电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站事故和其它强干扰作用下,以及二次回路操作干扰作用下,保护装置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冲击电压试验应符合IEC标准。在由分布电容,变压器励磁涌流和TA、TV等在暂态和稳态产生的谐波分量和直流分量影响下,保护装置不应误动和拒动。保护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IEC标准。
6.4 交通运输
铁路可到福州站(或温州站),再转公路运输到电站。
6.5 工作电源
电站可为保护设备提供以下工作电源
三相交流电源 380V/220V 电压波动范围85~115%
直流控制电源 220V 电压波动范围80~110%
6.6 设备布置
发电机保护柜安装在发电机旁,主变保护柜、厂(坝)变保护、110 kV线路保护柜和110 kV母线保护柜安装在中控继保室。
6.7 标准与规程
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器件等都应符合下列标准:
GB14285 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081 1997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 T 5177 2003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技术规程>>
DL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6162 85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抗干扰试验>>
GB13926 92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GB/T 14598.9 1995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电气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GB50150 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15145 94 <<微机线路保护通用技术条件>>
DL/T 770 2001<<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保护>>
DL/T671 1999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132 2001<<发电厂水力发电二次规范>>
电安生〔1994〕191号关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
国电调〔2002〕138号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当各标准有不一致时,由业主裁定。
6.8 工作内容、供货范围和限制
6.8.1 工作内容
本合同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包括微机型继电保护设备以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和交付、安装监督、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人员的培训,与电厂监控设备厂家的通讯配合。
6.8.2 供货范围
本合同所包含的供货范围包括二套微机型发电机保护、二套微机型变压器保护、二套微机型厂用变压器保护、二套微机型坝区变压器保护、二套微机型110 kV线路保护及一套微机型110 kV母线保护系统的全部硬件、软件以及与电站监控系统通信的接口设备、备品备件、消耗品和维修工具及全部附件。
承包人还应提供设备的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整定计算方法说明书、所有图纸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此外,还应提供图纸的AutoCAD R14软件制图的电子文本二套,供工程设计单位使用。
6.8.3 限制
承包人必须自己设计、制造并成套提供过大、中型水电站微机型继电保护系统,并经安全运行考验。所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的有实际运行经验的,通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过的并且尽可能是最新设计的定型产品。
投标文件中业绩表内容应包括:微机型保护装置运行电厂、投运时间、装机容量、运行情况等。
6.9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6.9.1 文件、图纸及资料
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软件、硬件的设计文件及安装、调试、维护图纸资料(包括各种手册),所提供的文件、图纸和资料应与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相符合。所提供的文件用中文书写,单位采用SI制,图纸尺寸为A4幅面。文件、图纸和资料应满足交货和提供电站设计资料的顺序需要。
文件、图纸及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此:
(1) 保护系统配置图;
(2) 各保护功能所使用原理及其说明;
(3) 各保护装置的整定范围及推荐值;
(4) 保护的组柜方案及保护柜面布置图;
(5) 保护装置电源图;
(6) 保护交流电流电压接线图;
(7) 保护装置的各功能模块逻辑图;
(8) 保护跳闸出口回路图;
(9) 保护信号出口回路图;
(10) 硬件配置及说明;
(11) 保护柜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接线全图;
(12) 保护柜安装基础开孔图;
(13) 保护设备电源、接地、外部电缆及环境要求;
(14) 设备安全预防措施;
(15) 设备安装说明书;
(16) 保护功能软件库软件清单;
(17) 操作系统使用说明;
(18) 通信软件使用说明;
(19) 保护功能软件流程图、源程序和说明;
(20) 保护系统调试与操作说明书及手册;
(21) 各设备正常维护说明书及手册;
(22) 故障检查及修复说明书。
6.9.2 试验记录
所提供设备在工厂和现场试验记录和报告都应提交给业主。
6.9.3 备品备件目录
承包人应按第7.10节的要求,在投标书中附备品备件目录供业主选购。目录应给出订货所需要的数据,包括详细的价格、订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
6.9.4 文件提交
(1) 在合同签定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交本保护系统的初步设计方案 (含6.9.1款所列全部图纸、资料) 一式六份,其中二份交设计单位;电子文本两份,其中一份交设计单位供审查。
(2) 在设备制造和组装前,承包人应提交设备的设计文件供业主认可。在业主认可前,不能制造设备。业主认可后,并不减轻承包人的设计责任。
(3) 与双方设计配合、设备安装、施工有关的文件提供提交时间,应保证设计与施工的正常进行。具体提交日期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 设备出厂文件与设备同时交付。
(5) 在系统投运后15天内,承包人应提交本系统的竣工文件(包括所有文本文件、资料及图纸)。竣工文件应包括业主的意见及设备在安装过程中所作的修改。
(6) 出厂文件、竣工文件一式10套,文件软盘二套。其中八套文件文本及一套文件软盘用快件投寄至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寿宁县斜滩镇钱塘村,邮编:355501,另外两套文件文本及一套软盘(或光盘)用快件寄至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邮编:310014)。
第七章继 电保护设备技术规范
7.1 基本技术要求
7.1.1 技术特性
(1)标书中包括的继电保护系统均为全数字式的继电保护系统,其微处理器(CPU)应不小于32位,CPU及其接口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小于30000小时。
(2)保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并符合电力部门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3)所有保护应适合于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为5A,电压互感器二次额定电压为100V。所有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回路应用空气开关保护。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只有一个接地点,对于有几组电流互感器连接在一起的保护接地点应在保护柜的端子排上。
(4)保护装置应为模块化结构,并能很好地适应不同的保护。改变保护原理,应只改变软件编程,而无需改变硬件结构。
(5)保护装置应采用标准尺寸机箱和插件板设计,采用开放式配置,可灵活配置各种保护。机箱和插件板装在保护柜内。保护柜内应包括规定的保护功能、跳闸组件、监视功能、检测、人机对话、通信接口部件和打印机,并能实现事故记录等功能。
(6)保护装置应满足主设备保护范围的要求,每种保护都应有较宽的整定范围,并能无级调节。
(7)保护装置的整定和控制,可用PC机通过保护系统串行口进行,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操作人员可通过PC机完成保护参数设定、显示实测值(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事故显示、确认、整定值记录、保护功能检测。
(8)保护的整定值,事故和故障记录,均可在打印机上打印出来。(每柜一台打印机)
(9)菜单显示采用中文。
(10)保护装置应能对设备进行在线和离线检测,能对保护装置的回路进行全面的监测,包括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到输出跳、合闸线圈进行检测。
(11)运行人员还可以用保护装置上的人机接口—键盘和液晶显示器进行对话,完成运行监视、定值设定、调试等。
(12)每一保护功能应带有LED指示灯,用于报警和跳闸指示。
(13)保护装置应有二个串行通讯接口,一个是RS485用于实现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现地控制单元LCU的通讯,另一个是RS232可用于与PC机的通讯,供调试用。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讯规约采用Modbus的RTU规约。
(14)对于输出保护功能应有独立的起动和跳闸接点输出。每一保护功能应有二对独立的报警接点输出。
(15)根据实际情况、跳闸逻辑要求有可能改变,除了软件可编程跳闸外,承包人应为每个保护单元提供一套断路器操作箱,用于接收外部跳闸命令。并送至断路器跳闸线圈。
(16)所有跳、合闸回路的监视应包括在保护系统内。用于跳闸回路监视的装置不应影响跳闸回路的正常运行。
(17)保护系统及其设备应能适应电站的工作环境,对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尘埃、振动、冲击、噪音和电磁干扰诸方面应满足有关国际标准和中国标准的要求。
(18)装置应满足电力系统关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7.1.2 工艺要求和柜体结构
(1)全部设备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保护层。
(2)每面保护柜内、外表面,均应进行磷化处理或用其它办法作处理,以真正达到防蚀目的,然后涂一层底漆,一层填嵌,最后涂上两薄层指定颜色的漆。
(3)柜体为钢支架金属外壳封闭式结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2,能独立支承,采用前后开门,屏后必须用双扇门,前门为单扇玻璃门,所有的门把手应当能锁死,并带限位装置,屏高为2200+60mm,其中60mm为柜顶装饰。屏宽800mm,屏厚600mm。柜由螺栓与预埋的基础槽钢固定(槽钢不属本供货范围)。柜顶应有吊环。柜体用防锈涂层保护。柜面应平整,不眩眼。颜色由发包人在设联会上选定。
(4)柜内主回路带电部分应与接地部分隔离,柜体内应保证通风充分,并能防腐,防小动物侵入。柜内设有接地铜排。保护装置的外壳应与柜内接地铜排相连接。
(5)柜内端子排布置在柜后两侧,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要求设置塑料走线槽,槽盖可以分段拆卸。所用的端子采用非尼克斯端子。柜内端子应以安装单元分开设置、强电和弱电端子也应分开布置,顶部标明安装单元。交流电流端子应采用试验端子。电源端子间、电源端子和其它端子间应有隔板。
(6)柜面布置应均匀、整齐和对称。便于操作、监视、维护和检修。面对配电盘、交流回路的组件相序排列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为U、V、W、N,柜面布置图应交发包人批准。
(7)所有额定参数和结构相同的部件应能互换。
(8)屏面下部应按需要设置试验部件和连接片,采用屏面安装结构、屏后结线。正面带有能取下的外罩。每个接线柱应有回路识别标记,便于操作和试验。
(9)每一组端子排应预留20%的预留端子,且任何一个端子排上的端子的接线不得多于2根(电缆根数由设计单位提出、承包人应根据此来确定端子排的端数)。
(10)柜内应提供适当的内部照明器具。
7.2 继电保护系统配置
7.2.1 110kV线路保护配置
高频闭锁式保护
阶段式相间距离保护
阶段式接地距离保护
阶段式零序方向电流保护
三相一次重合闸(检无压和检同期)
7.2.2 110kV母线保护配置
装设比例制动型差动保护,具有低电压闭锁回路,动作时间不大于25ms。
7.2.3 发电机保护的配置
发电机保护的配置见发电机继电保护配置图。
保护柜上应提供下述保护,但不限于此。承包人可提出保护配置的建议方案,并单独报价。
(1)发电机纵联差动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相间短路故障的保护。该保护应具有比率制动特性,电流互感器饱和不应引起误动,保护灵敏度大于2。保护瞬时动作于跳闸、停机、灭磁,动作时间不大于30ms。
横差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定子绕组匝间及其相间短路故障的保护。该保护反映发电机定子并联绕组之间的不平衡电流。保护瞬时动作于跳闸、停机、灭磁。
负序过电流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转子表面过热保护。反映发电机负序电流。保护第一时限跳主变110kV侧断路器,第二时限动作于发电机跳闸、停机、灭磁。
(2)电流记忆低电压过电流保护
作为发变组的后备保护,第一时限跳主变110kV侧断路器,第二时限动作于发电机跳闸、停机、灭磁。
(3)失磁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励磁电流异常下降和完全失磁故障的保护、保护检测静稳边界,转子电压、定子电流等,应保证在外部短路,系统振荡以及电压回路断线等情况下防止保护误动作。失磁保护带时限动作于发电机跳闸、停机、灭磁。
(4)定子过电压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定子过电压故障的保护,保护带延时动作于跳闸、停机、灭磁。
(5)励磁变压器过电流保护
本保护用于保护励磁变压器绕组及高低压侧引线相间短路故障,保护延时动作于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灭磁。
(6)高周切机
本保护用于保护系统频率过高,保护延时动作于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灭磁。
(7)定子一点接地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接地故障的保护。该保护应能对100%定子绕组接地故障构成保护。保护延时动作于报警。
(8)转子一点接地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励磁回路一点接地的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报警。
(9)转子两点接地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励磁回路两点接地的保护,保护延时动作于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灭磁。
(10)过负荷保护
本保护用于发电机过载运行,保护延时动作于报警。
(11)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断线
本装置用于检测保护用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或二次侧断线(包括熔断器熔断)和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其动作于报警,同时闭锁可能造成误动作的保护,如差动保护、失磁保护等.
7.2.4 主变压器保护配置
主变压器保护配置见主变压器保护配置图
保护柜上应提供下述保护,但不限于此。承包人可提出保护配置的建议方案,并单独报价。
(1)纵联差动保护
本保护用于变压器内部,套管及引出线短路故障的主要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110kV断路器跳闸和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和灭磁及厂变、厂坝变负荷开关(经过电流闭锁)跳闸,动作时不大于30ms。
(2)110kV侧零序保护
A. 间隙零序保护
当主变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时,反应零序电压和间隙放电电流的零序电流电压保护,当电力网单相接地且失去接地中性点时,保护经延时动作于110kV断路器和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灭磁及厂变、厂坝变负荷开关(经过电流闭锁)跳闸。
B. 零序电流保护
零序电流保护分两段,每段保护第一时限动作于110kV断路器跳闸,第二时限动作于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灭磁及厂变、厂坝变负荷开关(经过电流闭锁)跳闸。
(3)110kV侧方向过电流保护
本保护为110kV系统倒送厂用变压器时主变压器短路故障的后备保护。采用三相式接线,接于主变压器110kV侧电流互感器回路。保护延时动作110kV断路器跳闸。
瓦斯保护
轻瓦斯保护动作于信号,重瓦斯保护动作于110kV断路器跳闸和发电机断路器、停机、灭磁和厂用变、厂坝变负荷开关跳闸。
(4)温度保护
温度升高保护动作于信号,温度过高保护动作于信号或110kV断路器跳闸和发电机断路器、停机、灭磁和厂用变、厂坝变负荷开关跳闸。
(5)压力释放
保护动作于信号或动作于110kV断路器跳闸和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停机、灭磁和厂用变、厂坝变负荷开关跳闸。
(6)油面降低保护
保护动作于信号。
(7)10.5kV侧单相接地保护:
保护延时动作于信号。
(8)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断线
本装置用于检测保护用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或二次侧断线(包括熔断器熔断)和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其动作于报警,同时闭锁可能造成误动作的保护,如差动保护等.
7.2.5 厂用变压器保护配置
厂用变压器保护配置见厂用变压器保护配置图。
(1)电流速断保护
保护动作10.5kV负荷开关跳闸(经过电流闭锁)和0.4kV断路器跳闸。
(2)过电流保护
保护分二段时限,第一时限动作0.4kV分段开关跳闸,第二时限动作10.5kV负荷开关跳闸(经过电流闭锁)和0.4kV开关跳闸。
(3)零序电流保护
保护分二段时限,第一时限动作0.4kV分段开关跳闸,第二时限动作10.5kV负荷开关跳闸和0.4kV开关跳闸。
(4)温度保护
温度升高保护动作于信号,过高保护动作10.5kV负荷开关跳闸和0.4kV开关跳闸。
7.2.6 厂坝变压器保护配置
厂坝变变压器保护配置见厂坝变压器保护配置图。
过流速断保护
保护动作10.5kV负荷开关跳闸(经过电流闭锁)和10kV断路器跳闸。
过电流保护
保护分二段时限,第一时限动作10kV分段开关跳闸,第二时限动作10.5kV
负荷开关跳闸(经过电流闭锁)和10kV开关跳闸。
温度保护
温度升高保护动作于信号,过高保护动作10.5kV负荷开关跳闸和10kV开关跳闸。
7.3 断路器操作箱
配置提供全部发电机断路器、110kV断路器等操作箱。
7.4 时钟接收功能
保护装置应能接收GPS信号,作为保护装置的标准时钟。
7.5 继电保护装置的公共指标
交流电压: 100V
交流电流: 5A
频率: 50Hz
直流电压: 220V(80%~110%)
交流电流回路功耗: 额定电流时,每相≤1VA
交流电压回路功耗: 额定电压时,每相≤1VA
直流电源回路功耗: 正常工作时,每个CPU≤50W
保护动作时,每个CPU≤80W
交流电流回路过载能力: 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
10倍额定电流,允许10s
40倍额定电流,允许1s
交流电压回路过载能力: 1.2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直流电源回路过载能力: 80%~115%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整定误差 不超过±2.5%
温度误差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不超过±2.5%
7.6 保护柜组柜
保护装置组柜要求:每台发电机一面柜(共二面)、每台主变压器一面柜(共二面)、二台厂用变压器和二台厂坝区变压器合用一面柜、每回110kV线路一面柜(共二面)和110kV母线保护一面柜。允许承包人根据保护装置的实际情况提出组柜要求。
7.7 试验
保护装置应按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试验规程和规定进行试验。
7.7.1 工厂试验
(1)一般性外观检查,核对设备的规格和接线。
(2)每套保护装置通电试验,包括动作值、返回值、动作时间、返回时间、功耗特性曲线及参数等。
(3)保护装置整组试验。
(4)保护装置绝缘电阻测量和工频耐压试验。
(5)保护装置高低温特性试验。
(6)保护装置频率特性试验。
(7)保护装置抗震性能试验。
(8)电流互感器暂态对差动保护的影响试验。
7.7.2 现场试验
(1)一般性外观检查。
(2)保护装置通电试验,包括动作值、返回值、动作时间、返回时间、功耗特性曲线及参数测定等。
(3)保护装置跳闸、闭锁、监视、信号、对时等回路的模拟试验。
(4)保护装置绝缘电阻测量和工频耐压试验。
(5)各种故障事故的模拟试验。
(6)保护装置频率特性试验。
(7)现场试验由承包人在业主见证下完成。
7.8 技术培训服务
(1)在合同设备制造期间,业主将派3~4人到承包人工厂接受培训,历时10天。受训人员培训期间承包方应提供住宿、膳食、交通等方便。
(2)为了业主人员更好地理解保护装置的设计和运行的各种技术问题,承包人应在培训前60天向业主提供培训计划和有关参考资料。
(3)承包人应给业主受训人员安排教室,讲授保护装置的软硬件结构、原理和运行维护知识,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指导业主受训人员掌握使用软件及开发工具。
(4)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一份培训时间的计划表。
7.9 设计变更
在合同签定后,如需改变保护系统的配置及与其它设备的接口和软件。承包人不得拒绝,并不得增加费用。
7.10 备品备件
(1)承包人应提供下述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入表5.3-3中。
•继电保护系统的各种模块(包括各种交流模块、直流模块、滤波模块、模数转换模块、信号模块、跳闸模块,开关量输入/输出模块等)应有总数的1/4备件;
•继电保护装置的各种辅助设备应有总数的1/4备件;
•各种输入、输出继电器及信号继电器应有总数的1/4备件;
•保护装置面板上的各种指示灯应有总数的1/2备件;
•保护装置的各类电源应有总数的1/4备件;
•各种熔断器应有总数的1/2备件;
•打印机1台套。
按上述比例配置不足1件的按1件配备。
(2)投标人应按设备的实际要求,推荐一份备品备件清单供业主选择订购,不计入合同总价,并应注明为推荐。
(3)备品备件应与原件具有相同的材料、工艺,并具备互换性。
(4)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设备测试、运行、付款期限、质量保证等条件,同样适用于备品备件。全部备品备件都应随着保护设备一起交货。
(5)所有备品备件的包装都要适于在工地长期贮存。包装箱上应清楚地标明所装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用途、数量等。
(6)承包人应保证在现场验收完成后十年内,所有备品备件的供应。
7.11 专用工器具
7.11.1 维修设备
投标人应按保护装置的实际要求,提交一份调试维修及软件开发设备清单供业主选择订购,不计入合同总价。
7.11.2 便携式计算机
承包人应提供便携式计算机一台,便携式计算机的操作应使用菜单,操作人员不必具有专门的软件知识,通过菜单和显示窗口即可方便地进行以下操作:
•参数整定
•实时测量值显示(电压、电流、功率、频率、角度等)
•事件显示及确认
•整定值记录、变更
•继电器功能试验
•修改、编辑和检查程序装入等
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对系统进行操作时,应设置访问级别,查看参数值及实时测量值时不需要输入口令;对保护功能及参数进行修改时,需输入正确口令才能进行。
便携式计算机的主要配置不低于:内存256MB,硬盘40GB,CPU为IntelPIV。
7.11.3 微机型整组试验仪
承包人应提供微机型整组试验仪一套,并具有以下功能:
(1)整组试验:可模拟电力系统的三相或两相短路、两相或单相接地故障信号,对每相的跳闸及重合闸情况进行反馈显示。
(2)手动实验:可向微机保护装置提供多种幅值、相位、频率的正弦波形,可进行零漂、线性度、平衡度等检测性试验。
(3)可对测试结果进行输出打印。
7.11.4 投标人推荐的专用工器具
投标人应按设备的实际要求,推荐一份专用工器具清单,不计入合同总价。提供业主选择订货。
7.11.5 维修服务
(1)保证期内的维修包括:保证期内的故障修复和保证期结束时的检查。
(2)保证期内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