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总则
2.电能质量监督内容
3.电能质量标准
4.电压监测点的设置
5.电压合格率
6.无功电力补偿与调整原则
7.职责与分工
8.电压及无功电力报表的填报
9.考核与奖惩
10.附件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
1 总则:
1.1 电能质量对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对保证用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降低线路损耗的基本条件。加强对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1.2 本制度根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而制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县调管辖的变电所、配电网、用户的电能质量监督和无功电力的管理;
1.4 电能质量监督及无功电力管理,实行分管副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
2 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
2.l 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供电频率允许偏差、电压幅值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正弦波形畸变率等参数,指标进行监督、调控。
3 电能质量国家标准:
3.1 频率允许偏差:
3.1.1 电网正常运行的频率允许偏差:50±0.2HZ;
3.1.2 当皖西电网主网解列后皖西电网频率允许偏差:50±0.5HZ;
3.2 电压允许偏差:
3.2.1 变电母线电压允许偏差:(表一)
母线额定电压 允 许 偏 差 值
110kV +10% 110~120kV
35kV +10% 35~38.5kV
10kV +7% 10~10.7kV
在保证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在允许偏差值的前提下,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可由调度作适当调整。
3.3 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允许偏差值(表二)
线 线 额
定 电 压 允 许 偏 差 值 电压允许变动幅度绝对值
百 分 数 电 压 值
35KV -10%~+10% 31.5~38.5KV 10%
10KV -7%~+7% 9.3~10.7KV
380KV -7%~+7% 353~407V
220KV -10%~+5% 198~231V
3.4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正弦波允许略变等参数应符合国家GBl 2325—90、GB12326—90、GB/T15543—1995、GB/T14549—93标准。
4. 电压监测点的设置:
4.1 A类:选一定数目城市变电所l0kV母线为监测点;
4.2 B类:35kV及以上专线供电用户每户均设监测点;
4.3 C类:35kV及以上非专线用户和10kV用户,每—万千瓦至少设一个监测点,包括对电压有较高要求的主要用户、各变电所10kV选出一条有代表性用户线路首末端:
4.4 D类:低压网(380V/220V)应设在有代表性的低压配变网的首末两端和部分主要用户,总数不少于低压配网(配变)总数的1%;
5.电压合格率:
5.l 电压合格率的计算;
电压超限时间
电压质量合格率(%)=(1— )×100%
电压监测总时间
统计的时间单位为“分”。
5.2 A类监测点电压质量合格率应≥98%;
5.3 A、B、C、D类综合电压合格率应≥96%;
5.4 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的计算;
B十C十D
供电电压合格率=0.5A+0.5× ×100%
3
6.无功电力补偿与调整原则:
6.l 无功补偿的配置与调整,应采取分层(电压层次) 与分区(供电区域、变电所)就地平衡的原则,并落实到计划、基建、调度运行中;
6.2 无功电力工作的基本内容,就是使电力系统任一时和任一负荷时的无功总出力与无功总负荷保持平衡,并满足电压质量的要求。尽可能不使无功电力远距离传输,以降低网损。
6.3 对电力用户的功率因素及无功补偿设备的要求:
6.3.l 用户的并联电容器组,应安装按功率因数和电压控制的自动投切装置,并应有防止向系统送无功功率的措施。
6.3.2 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素为0.9以上。
6.3.3 其它100KVA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 .85以上。
6.3.4 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以上。
6.3.5 凡功率因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公司应拒绝接电。
7.职责与分工:
7.l 用电营销部:
7.1.1 设电压及无功电力专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地区电网的无功平衡、电能质量,实行从规划到生产运行的日常管理,并对调度、变电、用电所、计量所等生产岗位无功平衡、电压质量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7.1.2 负责全公司电压质量统计上报工作。
7.1.3 按规定设置城市变电所A类电压监测点,并报市公司。
7.1.4 定期组织人员对电网的谐波进行检测;
7.1.5 按本制度6.3的要求,对用户的无功电力补偿进行管理,制定实施考核细则。
7.1.6 按本制度4的要求,设置电力用户B、C、D类电压监测点,报省公司用电处核准。
7.1.7 对B、C、D类电压合格率管理进行考核。
7.2 调度所:
7.2.1 负责全区10KV及以上系统的电压和无功电力的统一调度;
7.2.2 设电压及无功电力专责(兼职)人,负责电能质量及无功电力调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7.2.3 电网的年、季、月、日运行方式,应包括无功电力平衡、电压调整等保证电压质量的内容。
7.2.4 根据电网结构,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情况,按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有关线路、关口在各时间段内的无功潮流分布,制定各变电所并联补偿电容器投切的约束条件。
7.2.6 在不同的运行方式下,预先确定主变压器需要调整的分接头档位。
7.2.7 值班调度员应对系统的无功电力平衡、电压调整统一调度。当变电所无功潮流超过限额或母线电压超过允许偏差值时,应根据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选择投切电容或调整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开头。
7.2.8 如属主系统原因,值班调度员在采取适当的调压措施后,电压仍超出允许偏差值,则应向上级调度汇报,并作记录。
7.2.9 调度所应建立关于电压及无功调整方面的调度专用记录簿,记录电容器的投切、有载分接开关的调整、无功潮流及电压越限的幅度和时间。
7.2.l 0 远动装置打印的电压及无功电力报表、向市调转发的遥测量,是考核的依据。其数据的采集、传送、 保存必须正确完整。
7.2.11 每月末,根据远动装置打印的电压报表和有关记录,作一次电压质量分析,分析一周的电压质量合格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7.2.l 2 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及考核细则。
7.2.13 变电运行值班员,应监视母线电压的变化。当母线电压超出调度下达的允许偏差值时,应回报调度。经调度许可,采取调压措施。
7.2.14 变电所母线电压的调整,首先按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考虑是否投入或切除并联补偿电容器。在上述前提下,调整主变有载调压开关,使母线电压达到允许偏差范围内。
7.2.15 变电运行值班员,因系统的原因采取允许的调压措施后,电压仍达不到合格范围,应汇报调度。并记录持续的时间及系统电压值。
7.2.16 变电所应建立《电容器投切记录》、《变压器分接开关调整记录》、《电压合格率记录》。
7.2.17 根据本标准制定电压及无功电力调整的运行操作实施考核细则,使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7.5 计量所:
7.5.1 负责电能计量及无功电力的计量、监测仪表的安装、校验、维护。
8.电压及无功电力报表的填报:
8.1 调度所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变电所母线电压合格率远动报表、A类电合格率运动报表、无功补偿报表,报用电营销部。每季末将《变电所变压器负载率、母线电压合格率、平均功率因数》表,报用电营销部,每年末将《并联电容器运行年报》,报用电营销部。
8.2 变电所每月5日前,将前一个月各变电所电容器投切次数、电容器运行小时数、主变分接开关调整次数、 现场统计型电压表的电压合格率等报表汇总审核后,报用电营销部。
8.3 用电营销部按月统计电力用户的电压指数,计算B、C、D类电压合格率,统计计算综合合格率及无功电力平衡,并上报。
9.考核与奖惩:
9.1 公司将按本制度的职责与分工,对各单位的电能质量及无功电力工作完成的指标,逐月考核,纳入季度奖金和专项奖金的考评。
9.2 各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职责与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惩细则。
10.附件:
10.1 电能质量监督及无功电力管理网络。
10.2 电压监测点分布图。
电能质量监督及无功电力管理网络
附件2 芜湖县供电公司电压监测点分布图
用电营销部
调度所 用电营销部
变电所10kV母线电压监测点 电力用户电压监测点
A类:县级和县级以上变电所10kV母线 B类:35kV及以上专用线供电用户 C类:35kv非专线、10kV用户 D类:380V/220V低压用户
110
KV
湾址变
110
KV万春变
各35
KV变电所
110
KV白马山水泥厂
35
KV长江水泥厂
火
龙
岗
海
螺
塑
料
厂
六郎
变电
所
六郎
粮油
饲料
厂
湾址变电所芜湖机电设备厂
荆山变电所化工厂制氧分厂
红杨变电所鑫达机械厂
横岗变电所花桥精米厂
万春变电所恒成公司
陶辛变电所陶辛粮油厂
城
区
20#35#
4#
站
24个乡镇供电所各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