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不好,租我家房屋的安徽老昨天夜里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还把我家的桌子、凳子也带走了,这个月的电费他有没有缴呵?”家住江苏兴化市陈堡镇文化站巷的洪兴章老人来到陈堡供电所营业大厅急急忙忙的向服务小姐打听。
服务人员立即为洪老查询,查询结果承租户没有来缴电费。
“这咋办呢?”洪兴章老人着急的问到。
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查看用户挡案,申请户名没有变更用电性质也没有变化,现在所用的电费还应该是洪兴章缴纳。
洪老当即表示不服,提出异议。并在营业厅大声喧哗“电是安徽老用的,不是我用的,你们不去找安徽老,跟我讲没有用,谁用电谁给钱”。
营业厅服务人员给洪老倒了一杯茶,拿来了《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程》一章一条的讲给洪老听。按照《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中的规定,居民要求用电必须到当地营业厅提出申请后,由供电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确定供电方案和用电性质,然后接电。如用电人在用电中需要另换他人 ,(房屋出租、出售、承包人更换)都必须到当地营业厅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用电人必须接清供电部门的债务(电费、工程费用等)方可办理更名手续,否则不于办理。由于用电申请姓名至今没有变更,所以你名下的电费全部由你承担。
通过营业厅服务小姐近2个小时耐心讲解,洪兴章感叹地说:“没想到营业厅工作人员这么负责细心的讲解,使我免费学到了电力法规,这钱我来交吧。”笑哈哈的掏出了132.60元。
(江苏兴化市供电公司 刘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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