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为加强集团公司审计制度建设,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规范项目投产预期目标审计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二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国电集团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审计成果运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项目投产初期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7年12月21日以国电集审[2007]618号文予以印发;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审计成果运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本办法所称审计成果是指审计部门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能时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包括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要情、报告摘要、审计决定、审计公告、移送处理书和其他审计成果资料。
《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总则;管理职责;总体要求;主要方式;管理措施;附则。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项目投产初期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本办法所称项目投产初期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评价,是指在项目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后的一定时期,将项目决策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对比考核,找出实际情况与计划预测情况的差距、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改进提高决策管理和绩效监督等创造条件,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提出切实可靠的对策措施,同时对项目的决策过程、实施过程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是否存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风险做出分析评价,以达到防弊兴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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