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灾群众安置点的电力供应,避免供用电不 安全 因素给受灾群众造成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 电监会 抗震救灾 保电工作指挥部的部署, 成都电监办 组织检查组,于近日对绵竹市、都江堰市等地的受灾群众安置点供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都江堰市、绵竹市共有安置点223个,拟安置受灾群众110万人,其中最大的安置点面积达2460亩,可容纳2万多人, 供电 任务艰巨,安全压力也很大。但各供电企业克服种种困难,通过架专线、调负荷等多种措施,已初步形成对各安置点进行稳定供电的局面。
为做好安置点的供用电安全工作,供电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安置点供电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四川省电力公司 向基层单位下发了《四川省电力公司地震灾区过渡安置临时居住设施供用电技术和 管理 规范》,对安置点供电设施的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例如:帐篷安置区采用碘钨灯公共照明,除指挥所、医疗救护等专用帐篷外,其余帐篷内不得引入电源;板房区安置点每户用电负荷标准为1-1.5kW,按一灯一插座配置。二是严格遵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对经专业机构鉴定无安全隐患的用户恢复供电,对未满足条件的用户暂不供电。三是对安置点用户侧电气设备加强安全检查、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同时加大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力度,在受灾群众安置点张贴、发放安全用电宣传资料,并派专人上门指导讲解。四是开办培训班,代受灾群众安置点管委会培训专职电工,专门负责安置点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目前都江堰供电局首批培训的30名专职电工已经上岗,工作情况良好。五是对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供电企业采取了上述措施,各安置点供用电安全形势总体良好,迄今未发生一起因供用电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安置点建在高压输电线路走廊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例如:都江堰市城区有14个安置点、农村有20个安置点都建在高压线路走廊内,绵竹市也有类似情况。二是违章施工导致输电线路受到外力破坏。由于灾区施工单位较多,施工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施工单位抢工期而忽视安全,导致施工机械损坏电力设施,给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造成了极大影响。三是部分安置点内部用电极不规范。电力企业在用电检查中,发现部分安置点存在向住宿帐篷中引入电源、帐篷之间和帐篷内低压电线混乱等现象,供电企业在拆除私拉乱接线路时所受阻力较大。四是一些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机构未按照要求配备专职电工,内部安全用电管理难以有效开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供电企业主动向当地政府反映安置点侵占高压线路走廊等安全问题,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要求各援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避免损坏电力设施的现象发生,并对用电过程中的私拉乱接现象进行有效制止。检查组还要求供电企业要做好因供用电可能引发的触电伤亡和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实施的准备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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