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2×600MW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受业主委托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2×600MW超临界抽凝供热发电机组
1.2 工程名称:桩基工程
1.3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伍堡工业区
1.4 工程概况:本期工程安装2×600MW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石灰石—湿法)及烟气脱硝装置。
1.5 招标范围:
本期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包括汽机房、汽机房运转层平台柱、汽机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汽轮发电机、集中控制楼、烟道支架、脱硫、电除尘器支架、一次风机、送风机、检修支架、引风机及检修支架、烟囱、输煤建(构)筑物、生产附属工程等桩基工程施工,共有约2000根,桩径800mm,平均有效桩长17m,具体情况以施工图为准,不含桩基检测。
1.6 工期要求:
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主厂房区、锅炉区要求自桩基开工后60个日历天完成。
1.7 工程质量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验评优良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1.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标资格。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 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⑵ 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05年以来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桩基工程施工;
3.3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
3.4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从事桩基施工工作满5年以上,且为本企业人员,连续服务满3年以上(本企业连续服务年限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该员工社保证明为准,下同),2005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桩基工程全过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
4、标书出售时间:2008年 7月 3 日至 7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资料,并索取收款凭证,逾期不予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另交图纸、地质钻探等资料押金20000元。如需邮寄,另加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5、投标截止时间 2008 年 7 月 2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朱军
电话:010-51953574 51953670 13366557881
传真:010-51953510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