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行政办公楼、运行维护楼等厂前区建筑物设计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受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行政办公楼、运行维护楼等厂前区建筑物设计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行政办公楼、运行维护楼等厂前区建筑物设计
2、招标编号:SHIL08010691
3、资金来源:本项目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
其余75%由融资解决。
4、招标范围: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建筑物(行政办公楼、运行维护楼、承包商办公楼、新建食堂、永临仓库)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5、工期要求:满足招标方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当招标方提出建设要求后15天内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确认后30天内提供施工图。
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方设计意向要求及国家建设工程设计的相关规范、规定。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8:30-11:30,13:30-16:30时(北京时间)
10、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公告资质要求中提到的条件的证明文件(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
一套)。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8月18日上午10时 (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人; 朱军
电话:010-51953574 51953670 13366557881
传真:010-51953510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邮编;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