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和通信电缆采购
详细内容: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已经国家批准立项建设的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和通信电缆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一. 工程概况
瀑布沟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地处四川省西部汉源和甘洛两县交界处,距成都市直线距离约200km,距重庆市直线距离约360km,靠近负荷中心。电站下游7km处的乌斯河镇有成昆铁路汉源火车站瀑布沟水电站铁路转运站;108国道通过距电站枢纽约29km的汉源县城,交通方便。瀑布沟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拦沙、防洪等综合利用效益。电站装设6台额定容量为6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600MW,年平均发电量为145.8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110小时。电站在系统中担负调峰、调频及事故备用,枯水期担负峰腰荷,丰水期主要担负基荷和部分腰荷,是四川电力系统中骨干电站之一。
电站采用500kV一级电压接入电力系统,发电机与主变压器组成单元接线,发电机额定电压为20kV,主变压器额定容量为667MVA。
电站为地下厂房,采用三洞室布置型式。
本水电站按无人值班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由流域梯级调度中心统一调度运行。本电站主设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测分析系统应满足计算机监控的要求。
计划电站首台水轮发电机组投产时间2009年7月1日。
二. 招标范围
瀑布沟水电站电缆采购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A(合同编号:PBG-SB-2008-017A):高压电力电缆;
标段B(合同编号:PBG-SB-2008-017B):厂内电力电缆;
标段C(合同编号:PBG-SB-2008-017C):厂外电力电缆;
标段D(合同编号:PBG-SB-2008-017D):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和通信电缆;
上述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参加交接验收以及安装期间必要的配合工作等。
各标段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报价清单。
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运行、安装和维护是必须的,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投标段A、标段B、标段C和标段D,具体的中标标段将由招标人确定。
三.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四. 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应在壹亿元以上、具有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明或省级及以上经贸委或同等级有权机关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专业生产制造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生产制造商或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3) 投标人及其外购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财务状况:
1) 流动资金应能满足生产本标设备的资金周转需要;
2) 2005、2006、2007年财务状况良好。
(6) 投标人如有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和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合同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五. 招标文件的购买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08年7月31日起至2008年8月6日止5天内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30至11:50,下午13:500至16:500(北京时间)。
本标招标文件一套共两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保函(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恕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 招标安排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8月26日北京时间15时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函(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08年8月26日北京时间15时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届时应出席。
本次招标一步开标。
上述日期和时间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七. 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凡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或澄清,请函告或发传真给招标人。
联系人; 朱军
电话:010-51953574 51953670 13366557881
传真:010-51953510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邮编;100036

